6月11日,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了一张罚单,剑指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相关责任人。
罚单显示,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(案由)为违规向关系人发放贷款;贷前调查不尽职,违规通过并购贷款为“四证”不全的房地产项目融资;违规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,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,以投资代替贴现,规避监管要求。
对于上述违法行为,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第七十四条第(八)项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第(五)项、第四十八条第(二)项,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予以罚款330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210723.77元,罚没合计3510723.77元;对责任人程俊夫、王肖琴、胡菁、段玲、李小路、马文清、刘涛分别予以警告。